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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进一步保障二孩政策实施的提案
2022-04-27 10:27:56


 随着“全面二孩”“开放三胎”政策的实施,妇女儿童基本医疗服务,孩子的照料和入托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。目前,缺乏普遍的公共托幼服务、高额的养育成本、相关的卫生资源紧张等问题,使得很多家庭不敢生育二孩。对于不少职场育龄女性,要不要生二孩成为闲余热点话题,也成为不少家庭一个两难选择的问题,很多育龄妇女并非“不想生”,而是“不敢生”“生不起”。“想生不敢生”,这是大家遭遇的共同“尴尬”。托幼机构少、收费高,生育后孩子进托儿所、幼儿园成为目前很多家庭的难题。许多家长反映,目前一些条件较好的幼儿园收费较高,使很多普通收入家庭难以承受。全市的幼儿园主要为36岁儿童提供托幼和教育类服务,而且现有的幼儿园托位不能满足我市3岁以上幼儿入园需求,更不能兼顾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需求。我市仅有的托育机构相比于3岁以下的婴幼儿人数,托育需求差距巨大,缺乏针对03岁幼儿的社会化接管和一个完整的养育体系,难以应对二孩政策放开后的挑战。

一、优化资源布局,缓解卫生资源供需矛盾。针对当前我市产妇和幼儿卫生资源有限,专门的儿童医院稀少,特别是乡镇、城市郊区、社区、村委会卫生服务中心的儿童健康服务能力薄弱,难以应对二孩政策带来的更大需求压力的问题,我市应加强综合医院、妇幼保健院和专科医院儿科建设,根据人口分布情况合理分配医疗资源,不断提高妇产科、儿科临床专科能力,确保母婴安全。同时,加快市、县两级危重孕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,建立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转诊机制,确保高危管理的有效衔接和急救绿色通道畅通,以提高区域内妇女儿童基本医疗服务能力。   

二、完善相关政策,消除二孩生育顾虑。针对“想生不敢生”的现实状况,要完善相关政策,提高孕检、孕期保健、生育、新生儿医疗费的报销比例,延长产假,落实女性孕产期的工资和福利待遇,探索和实施鼓励生育二孩制度。 同时,对符合政策、特殊困难的生育家庭给予精准帮扶,妥善解决他们的生活照料、大病治疗和情绪疏导问题,出台降低企业雇佣女性用工成本的积极措施和激励机制,消除就业性别歧视、促进女性公平就业,为二孩家庭提供保障。   

三、加快公共托幼服务发展,减轻家庭照料负担。在全面二胎政策实施后,中青年群体也成为了生育孩子的主体, 必须正视这个群体面临的“上有老、小有小”的多重压力。新形势下,应加大对托幼设施及服务的多渠道投入,完善03岁孩子托幼设施及服务,加强对托幼服务的职业培训和政府监管,为家庭提供更多的优质安全、接送方便、能负担得起的公共托幼服务。持续完善托育服务体系,打破是“工作”还是“育儿”的选择题窘境,解放中青年群体的“双手”,激励广大劳动者凝心聚力投身到创新创业、攻坚克难的浪潮中,为奋进“十四五”、奋斗新征程“蓄能提速”。

(供稿:吕小霞   编辑:杨少华)

 

  
  
  
  
  
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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